近日,县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官桥超限站依法例行检查时,发现渝DU77**号车涉嫌非法改装,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渝DU77**号车货厢原高1.5米,实际高度1.7米,私自违规加高0.2米,其违法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车辆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对货厢擅自加高部分进行拆除,消除其违法状态。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从业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规范营运,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