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秀山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议召开,总结回顾工作成绩,部署相关考核验收工作。县政府副县长马世平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县教委、县文化旅游委、乌杨街道等单位作了交流发言,解读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安排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就做好下阶段工作,马世平强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市、全县关于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要紧盯既定目标任务,紧扣工作内容与考核办法,对标对表抓好示范创建工作。要着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示范乡镇、示范社区(村)等8类示范单位,打造20个左右创建示范点。同时,要时时跟进指导督促相关申报工作,高标准打造示范单位、示范点,及时跟踪和汇报创建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示范打造有亮点、有特色,有秀山辨识度。要认真把握考核分值,规范资料整理,积极营造单位小环境的创建氛围,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并充分利用各类群众性活动,让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入脑入心、生动体现。要在推进创建、成果巩固、示范引领等方面创新制度机制,持续办好文化传承展演,形成民族产业,以民族文化资源激发乡村治理新动能。要加强指导督查,强化经费保障,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全力以赴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确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