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火箭人工增雨、消雹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效应对作业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实施火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包括人工增雨作业和人工防雹作业。
二、作业时间:3月至10月。
三、作业区域:秀山县所辖空域。
四、作业装备:火箭发射装置。
五、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期间,请作业区群众配合此项工作并做到以下要求:
1、人工增雨防雹作业设施、装备等受法律保护,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损毁行为;
2、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听到作业响声不必惊慌,就近寻找安全地方隐蔽。
3、当地人民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炮弹,应迅速保护现场,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或敲击,并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镇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已捡拾,应立即上缴当地派出所,不得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因未上缴或自行拆卸导致的意外事故,后果自负。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六、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76663226
特此公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