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0星期六

在线读报封面 秀山县消费维权志愿者征集 夏日凉粉摊点“上线” 城市添美味暖民心 即日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三化”赋能“微治理” 推动社区共治共建迈上新台阶

按日期检索

12 2017
3
4

秀山电子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放大 缩小 默认

秀山县消费维权志愿者征集

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性,壮大消费维权公益力量,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合力,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消委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秀山县消委会决定在全县公开征集“消费维权志愿者”。

一、招募条件

1. 热心消费维权公益事业,积极、自愿、无偿地参与消委会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

2. 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纪守法,无社会不良记录,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4. 熟悉本县情况,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接受消委会的监督和管理;

5. 年龄在 1865周岁,身体健康,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

6. 中共党员、法律或专业技术人才(如汽车、食品安全领域)优先,有消费维权经验或调解能力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1. 参与消委会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举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 协助消委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

3. 广泛关注消费维权弱势群体、薄弱环节、痛点问题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全方位收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并及时向消委会反映商品和服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4. 协助消委会处理投诉,参与消费纠纷调解工作;

5. 协助消委会联络所在街区、乡镇的消费者,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6. 应邀参与消委会开展的调查评议、消费体察、消费教育及其他工作,为共筑满意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建言献策。

三、志愿者权益

1. 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消委会委托行使的职责;

2. 接受消费维权业务知识培训;

3. 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4. 成绩显著者有权获得表彰或奖励。

我们期待着您的加入,让我们携手共进,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而努力!

四、报名方式

1. 有意者请于2025516日前,携带身份证及1寸白底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到秀山县中和街道东风路158号,秀山县市场监管局304办公室报名。

2. 咨询电话:76869123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办单位:秀山电子报 2020 COPYRIGHT
渝ICP备09056022号 Powered by 秀山网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