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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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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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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部门联合发文 连晴高温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828日,记者从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合力打赢全市连晴高温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于826日联合发文,从即日起至全市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期间,全面禁止连晴高温期间一切野外用火。

据了解,此次禁止野外用火的类别为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荒;林区内生产用火和工程用火,以及野外吸烟、烧蜂(蚁)窝、烧香烧纸、野炊、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烧山驱兽、使用枪械狩猎等其他用火。

同时,要求市森防指办公室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敏锐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森防指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公安、农业农村委、文化旅游委、应急管理和林业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合作、强化联合执法。

此外,发布封山令的区县要做到令行禁止,各防火检查站、临时卡点、卡口等岗位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在此期间,对顶风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震慑。

为加强此项工作闭环落实,市森防指办公室将通过卫星林火监测、视频监控、空中巡护、暗访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全覆盖检查各地野外用火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屡禁不止的区县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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