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正式实施。为全面有效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用法治为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保驾护航。
粮食安全保障法立足我国国情、粮情,聚焦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以及粮食应急、节约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是粮食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体现出了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其中,对粮食节约作出专章规范。
粮食安全保障法对节粮减损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并设定了法律责任。明确政府及其部门节粮减损责任,建立健全引导激励与惩戒教育相结合的机制;对生产、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节粮减损作出专门规范;对不同主体提出不同要求。从政府到不同环节、不同领域、不同主体分别提了要求,基本实现全链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