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好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多措并举,推进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开展绿色低碳转型。
近年来,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结合公共机构实际,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投资”模式,引进第三方建设企业,采取“以点带面”的措施,率先在县行政中心屋顶建设79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全面推动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开展光伏建设提供样板。
光伏项目按相关规定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接入电网,以屋顶租金或电价优惠的形式共享发电收益,有力助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截至目前,行政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累计发电10.19万度,减少电费支出4000余元。
同时,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还积极探索特许经营。“化散为整”,由中心牵头,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评估人员,多次对全县公共机构屋顶建设条件进行实地勘验,形成评估报告,并会商发改、财政、电力等部门,反复研讨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特许经营权可行性,最终形成《秀山县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经营权转让的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开挂网转让。2023年10月,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转让成交价1.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