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实现全民应保尽保。10月17日上午,我县召开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会议。
会上,县医保局解读了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政策,县税务局就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征收工作进行安排。
据了解,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2024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人均不低于640元;对困难群众实行分类资助参保。征缴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会议强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是一项改善民生的大事,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的具体要求上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