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自治县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近日,记者从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上获悉,2023年,我县将继续实施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
(一)秀山县城市建成区禁放区域。
北从两园大桥起,往东沿两园大道至与花灯大道交汇路口,往南沿花灯大道接凤凰大道至白沙大桥,从白沙大桥沿梅江河往西至反修桥,过反修桥进入河滨西路,从河滨西路往北至学府大道连接处,沿学府大道往西进入学府二路,从学府二路往北进入渝秀大道,从渝秀大道往东至渝秀大桥,从渝秀大桥沿梅江河流向往北至两园大桥止以内的城市建成区。
(二)其他重点单位、部位、场所、区域。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殡仪馆;加油(气)站、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草场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县人民政府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以上区域、场所,任何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责任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负责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