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田孟艳 杨丽华)为全面展示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各地区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规范评选,中央文明委决定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其中,我县平凯街道矮坳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县财政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