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杨丽华 实习生 龚佳航)5月11日,记者在花灯大道看到,县交巡警大队中和公巡中队的民警们正在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驾乘摩托车、
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5月1日开始,县交巡警大队开展为期 2 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整治内容主要为:无牌、无证、超员的大功率摩托车;未悬挂临时信息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及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不靠右行驶、违规安装伞具、
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县交巡警大队中和公巡中队副队长姚凯介绍:“3月份以来,我们共查处400余起交通违法行为。从5月1日到6月30日,我们开展对电瓶车、摩托车的交通整治,也请广大驾驶人员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