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秀住建发〔2025〕1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房源情况,现将我县2025年9月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的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和时间
申请人需授权登录“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实名注册后办理申请,在线申请入口于2025年8月19日起开放,9月5日17:00关闭。本次摇号配租时间预定在9月30日。申请配租流程如下:
申请人备齐相关材料
→授权登录“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填写申请(8月19日起,9月5日17:00止)
→受理、审核(9月8日起,9月23日止)
→公示寻异(9月24日起,9月29日止)
→摇号确定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9月30日)
→摇号结果公示(9月30日起,10月13日止)
→短信通知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10月14日起)
→30日内完成签约配租(结束)
二、摇号配租房源
构皮公租房小区、裕康家园、迎凤家园、花灯街公租房小区、72车队公租房小区、永安公租房小区、乌杨公租房小区、园区二路公租房小区的腾退房源。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配偶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未婚人员、离婚或丧偶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网上申请审核结果可在“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审核合格的,在县政府网站、县住房和城乡建委网站、“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纳入摇号配租。若审核结果要求申请人到申请单位现场确认的,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材料到现场复核,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方可参加此次摇号配租。
(三)配租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县住房和城乡建委网站、“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短信通知申请人确认配租;
(四)审核符合条件但摇号未能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含上一轮申请人),在新的一轮申请期内在线确认家庭人口、住房、工作和收入等情况是否与原交资料发生变化,通过“修改资料”入口据实修订,或“直接提交”,可纳入新一轮摇号。
秀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9日
秀山县住保中心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特别提醒:
公租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应到公租房申请点或官方网站平台提交申请。申请人要警惕有人利用抖音、QQ、微信朋友圈、微信视频号等发布的任何以“有偿服务”为噱头收取钱财的行为,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