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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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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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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我县将进入为期4个月全面禁钓期

近日,记者从县农业农村委了解到,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修复长江生态,我县将严格按照《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执行禁钓政策。每年310时至63024时被划定为禁钓期,在此期间,县域内20条禁捕水域河流全面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据了解,每年3月到6月为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全面禁钓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修复长江生态。禁钓期内,我县境内酉水河、梅江河、龙塘河、平江河、复兴河、贵郎沟、中平河、巴家河、大溪河、皎白河、革里河、二道河、龙潭河、溶溪河、李家溪、马路河、大溪沟、花垣河、峨溶河、洪安河等20条禁捕水域河流将全面禁止垂钓,禁止任何形式的垂钓行为,违反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7月禁钓期结束后,市民可在禁钓区外开展休闲垂钓活动,但需严格遵守“一人、一竿、一线、一钩”的规定。县农业农村委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水域生态保护,若发现违反禁钓规定的违法行为,可拨打公安110或县农业农村委举报电话023-76050277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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