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我县2025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在县公安局召开。会议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秀山府通〔2023〕2号),公布了秀山2025年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区域。
《通告》规定秀山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北从高新大桥起,往东沿高新大道至花灯大道交汇路口,沿花灯大道往南接凤凰大道,从凤凰大道往西至秀梅大道交汇路口,沿秀梅大道往南至外环路交汇路口,沿外环路往西至学府大道交汇路口,沿学府大道往东至郭园社区,由郭园社区往北经流秀桥社区袁家湾组、西门塘组、龙洞井组至西门桥,从西门桥沿梅江河往北至高新大桥止以内的区域。此外,《通告》还对其他禁燃重点单位、部位、场所和区域作了明确,禁止任何时间在明确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秀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秀山县城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放区域除外);中和街道辖区(禁放区域除外);乌杨街道河港社区;平凯街道官舟社区下坝组、平建社区、武营社区(禁放区域除外);官庄街道乜敖社区、官联社区。
限制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五日,期间内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其余时间未经许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会议还通报了2024年我县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接下来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了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
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县燃管办、县委宣传部、县教委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