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将对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将补贴标准优化调整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的7%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3000元、不高于1.9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的6%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2000元、不高于1.6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对已按原标准兑付的按新标准补齐差额,对审核通过还未兑付的以及新申报审核通过的按新标准予以补贴。同时,将该项补贴政策的总体预算资金优化调整为10.3亿元,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