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县生态环境局的消息,截至2024年9月30日(共274天),全县城区空气优良天数269天,优良率98.2%;其中超标5天(重度污染1天、轻度污染4天),同比增加1天,PM2.5平均浓度2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1微克/立方米。10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均达到III类及以上水域标准(其中妙泉入口断面1月水质为III类,溪口断面锰平均指标未达到市级考核标准)。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噪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