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至12月底,县安委办将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高温汛期,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较多,运输需求旺盛,客流车流集中,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规运输等多发易发,事故风险较高。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复杂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围绕“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工作目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整治突出问题,坚决打赢道路交通安全“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明确,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开展“1号行动”——重点整治集装箱、罐体、大件运输等货车违法违规行为。10月集中开展“2号行动”——重点整治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11月集中开展“3号行动”——重点整治大客车违法违规行为。12月集中开展“4号行动”——集中整治危险货物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要强化统筹,压实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督查,严肃追责,推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