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传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照勇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继锰矿资源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后,我县出台的第五部民族自治县单行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周传明指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制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的必然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有力推手。《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好事喜事,要一体响应见速度,切实做到“六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学习宣传到位、协作配合到位、贯彻执行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条例》宣传贯彻执行取得实效。要全景宣传见热度,推动条例家喻户晓。
周传明强调,要严格执行见力度,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条例》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尽责、依法履职、强化协作,加强源头管控和重点环节、重要岗位执法监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公正执法。同时,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各级人大代表要密切关注《条例》实施情况,加强效果评估,切实增强《条例》的公信力、执行力。要常态监督见深度,县政府要常态化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和问题整改,确保措施精细、责任精准、人员精干。同时要善于引导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要模范带头见广度,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自觉树标杆、作表率,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要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为契机,紧而又紧、细而又细、严而又严抓好落实,确保条例真正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会上,付强对《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具体部署。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青年志愿者代表就条例宣传贯彻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