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禁止、限放烟花爆竹区域
为预防火灾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秀山县公布禁止、限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禁止燃放区域
北从高新大桥起,往东沿高新大道至花灯大道交汇路口,沿花灯大道往南接凤凰大道,从凤凰大道往西至秀梅大道交汇路口,沿秀梅大道往南至外环路交汇路口,沿外环路往西至学府大道交汇路口,沿学府大道往东至郭园社区,由郭园社区往北经流秀桥社区袁家湾组、西门塘组、龙洞井组至西门桥,从西门桥沿梅江河往北至高新大桥止以内的区域。
以上区域,任何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区域
1.秀山县城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放区域除外);
2.中和街道辖区(禁放区域除外);
3.乌杨街道河港社区;
4.平凯街道官舟社区下坝组、平建社区、武营社区(禁放区域除外);
5.官庄街道也敖社区、官联社区。
以上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五日,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其余时间未经许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