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城市养犬管理更加文明规范,12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对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照勇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会议精神,解读了我县执法检查方案。根据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赴部门、乡镇(街道)围绕犬只登记管理、犬只检疫、养犬行为规范、犬只伤人及犬吠扰民、流浪犬收容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向照勇指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平安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刻领会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紧扣法规规定、抓住检查重点,推动养犬管理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向照勇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将本次执法检查提升到不折不扣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各相关单位要周密组织、通力合作,形成监督合力,严格执法、高标准开展执法检查;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管用的对策建议,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报告;要充分发挥群众和代表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的优势和作用,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用执法检查成效助力我县养犬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2年12月14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执法检查将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深入检查条例实施情况,有效遏制犬只伤人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