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重庆将建立健全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巩固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国有景区,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免收门票。所有景区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实行凭有效证件免收门票措施;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景区对6周岁至18周岁(含)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生、60周岁(含)至65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半价收费。
《通知》明确,有关部门对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不执行优惠措施、随意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采取措施,依法严厉处理,并向社会曝光,维护景区的正常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