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
二、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寒假期间,请家长和学生不要报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拒绝参加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开展的无证无照的违规培训辅导,自觉抵制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冬令营等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学科类培训。如果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县教委举报,举报电话为:76681918。
三、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寒假期间,家长和学生如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请理性选择培训机构。一看“证照是否齐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同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体的机构信息可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二看“师资是否合格”,即从事培训的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并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三看“收费是否公示上墙”,即收费项目、标准等应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四、警惕缴费优惠陷阱。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费用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请家长务必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超标超期缴纳费用;购买课程时须将学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纳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索要正规票据,以防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
五、签订培训服务合同。请家长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不要相信口头约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请您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场合坚持戴口罩、手消毒,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请暂停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及时进行居家健康管理。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营造积极健康社会氛围,构建秀山良好教育生态,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最后,祝您和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充实、祥和的寒假!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教育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