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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读报封面 县公安局:当好“三员”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带装巡山护林护平安 公益广告 秀山林业局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回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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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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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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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当好“三员”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丁 亮)8月以来,秀山县持续高温天气,森林防火压力增大,防灭火形势严峻,县公安局绷紧森林防火之弦,主动作为,靠前一步,当好“三员”,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预防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截至目前,累计出动警力2300余人次,警车860余辆次,组建巡逻小分队18个,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劝阻违规野外用火26起,行政处罚8人,教育训诫23人。至本轮高温红色预警天气结束,秀山县未发生森林火灾。
    主动作为,加强巡查,当好巡查员。一是守好点,严禁火源进山。各派出所及群防群治力量全面进驻全县71个劝导站,开展驻站执法检查,在严管交通安全的同时,加强对“入村”车辆及人员的检查,提醒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守好森林防火“最后一公里”。二是巡好线,严查风险隐患。组建18个巡逻小分队,会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护林员等,对川河盖景区、轿子顶林场、太阳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开展巡山护林,排查火灾风险隐患,消除“危险点”。三是管好面,严防排查漏洞。在传统人工巡逻基础上,对人员不能到达的悬崖峭壁、植被茂密等区域,采用无人机开展全方位、高密度、大范围空中巡查,做到巡查工作无死角。
    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当好宣传员。一是走村入户,面对面宣讲。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一标三实”等工作,民警、辅警走村入户统筹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张贴、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单、县森林防火封山令等,并面对面宣讲防灭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增强群众主动防灭火意识。二是突出重点,一对一宣讲。针对林区内农家乐、村居和景区内商家、商贩等重点,采取逐一上门检查、法律宣传、签订防火责任书等形式,传导森林防灭火压力,增强重点人员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主动性。三是依法打击,实打实警示。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管、以打促防”,严厉打击涉林失火、放火等犯罪行为。配合林业部门开展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非法野外用火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压实责任,严格督导,当好督导员。一是严格落实“山林警长制”,压实各级责任。该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国有轿子顶林场、太阳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等地检查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压实责任,落实好“山林警长制”,加大巡逻防控、宣传发动力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严格落实“1+2督检制”,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局领导+督察、警种”联合督导机制,该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派出所开展实地督检和明察暗访,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考评挂钩,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三是严格落实“每日抽查制”,动态指挥调度。指挥中心每日通过警务指挥平台下发气象信息和工作指令,通过对讲机、4G执法记录仪开展动态指挥调度,实时掌握工作情况,为上级决策部署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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