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田 坤)2021年12月30日上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情况说明及议案。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江河主持,副主任唐太成、王天文、龚剑雄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周传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燕,县法院院长万晓佳,县检察院检察长欧伟,县监委、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县人民法院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人员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会期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
会议决定,因疫情防控需要,经县委同意,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会期由2022年1月7日至1月10日调整为2022年1月7日至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