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县交巡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8月1日上午,记者在渝秀大道与凤翔路交汇处看到,执法人员正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非法加装太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劝导。对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存在不戴头盔、超员、无牌照、违规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视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县交巡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开展整治行动旨在让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自觉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确保自身和他人生命健康安全,积极营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