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田孟艳 杨丽华)3月1日,《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讲究公共卫生、提倡文明出行、倡导文明用餐、文明使用网络等14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
《条例》提出,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要着装得体,举止文明,不高声喧哗,不说粗话脏话,等候服务依次排队等。在维护公共卫生方面,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违规张贴、涂写广告等。在维护社区文明方面,不得违法搭建,不侵占通道和绿地等公共空间,不从建筑物中向外抛掷物品等。在文明出行方面,主动给需要关爱的老、弱、病、残、孕等乘客让座,不外放电子设备声音,不妨碍驾驶人安全驾驶等。
《条例》还鼓励市民践行文明行为,包括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捐献人体细胞、组织、器官以及遗体,无偿献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