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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出重拳 激浊扬清护安宁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人民法院以初心践行使命,以行动彰显担当,出新招、亮实招、使硬招,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以冲刺状态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突破性成效,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持久战,优化好工作机制,打造一把扫黑除恶“利剑”至关重要。因此,从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人民法院按照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性强的标准,立即抽调分管刑事审判工作院领导、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刑事审判庭庭长,组成涉黑涉恶专案合议庭,专职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严格把控案件办理质量。同时,开通了涉黑涉恶案件专案绿色通道,在立案及案件审理过程中从案件审理角度,为涉黑涉恶案件事实证据提出补充完善的意见建议,确保案件快速移立和审结。
    “在具体案件中,我们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就是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朱鸿说。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田慧介绍:“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成立专业审判团队,由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担任涉恶案件的审判长。涉恶案件落实会商、合议、层报等工作制度,重点突出一盘棋工作格局,为审理涉恶案件提供专业化支撑。”    
    披沙拣金挖线索,重拳出击“办铁案”。2018年,被告人姚某某等人犯寻衅滋事罪公开宣判,打响了该院扫黑除恶第一枪。自案件审理工作展开后,从加班加点阅卷,理清案件焦点,到制定详细的庭前会议方案和庭审预案,涉黑涉恶专案合议庭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不疏漏任何一个疑点,层层抽丝剥茧,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力求精准打击,确保案件办成“铁案”。最终,姚某某等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6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作为一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严把实事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定罪准确,罚当其罪,对于涉黑涉恶案件,正确把握,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的情况。在具体案件审理中,避免降低和拔高,确保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好社会的安定和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陶军霖说。
    除了精准打击开展审理工作外,县人民法院还严格落实“两个结合”“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个没有查清不放过”“打财断血”等要点,进一步拓宽查处范围,在严厉打击涉黑恶犯罪案件的同时,县人民法院还将视线投向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向相关行业、领域主管单位发出了司法建议。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相互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从2018年至今,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4”类案件80件245 人,审结78件237人,摸排移送相关线索3条,发出司法建议2份。同时,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基础上,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指控涉恶案件9件,依法认定姚某某等11人、文某某等6人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为秀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充分发挥司法作用,始终保持对涉黑恶犯罪分子的从重、从快、从严的高压态势,始终严格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为秀山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朱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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