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付 冲)记者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截至5月29日(共计149天),城区空气优良天数148天(超标1天),优良率99.3%;PM2.5平均浓度30.1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同期比较,优良天数增加8天,PM2.5平均浓度下降7.5微克/立方米。1-4月,县域内3个国考断面、2个市考断面水质均达到III类及以上;5个市控评价断面中除茶峒外,其余4个断面水质均稳定达标;1个区县控断面水质均稳定达标;18个(国家级3个、市级7个、区县级8个)水功能区断面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钟灵水库、隘口水库)水质达标率100%。一季度城区功能区环境噪声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