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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

2019/7/1 10:24:01  全媒体记者 简训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简训)日前,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正式启动了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近日,记者在会展中心电动车登记管理服务点看到,现场前来办理登记的群众排起了长队,工作人员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初审、查验、登记等工作。
    记者从县交巡警部门获悉,办理登记时需要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资料: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整车合格证明、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等资料。如果车辆所有人想备案登记,但是无法提交车辆来历凭证和合格证明的,可由所有人提交书面承诺,说明车辆购买的真实渠道、车辆类型及型号等内容,经过查询核实,还是能办理备案登记。登记后,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做到“上牌照、有保险、戴头盔、限1人、靠右行”。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5日后,未申请办理预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不得再申请登记,也不得上道路行驶。2022年10月15日,所有超标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此外,县交巡警部门提醒:电动车预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0月14日,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还没有办理的市民,可在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前往会展中心电动车登记管理服务点办理登记,切莫错过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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