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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自治县巩固脱贫成果惠民政策(摘登)
2019/5/20 14:54:33
“两不愁三保障”定义及标准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2017年12月28日)
强调:我们要求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并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就是消除传统概念上的“绝对贫困”。现在,解决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没有什么问题。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就是让贫困家庭的孩子能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但不是把学前教育、高中、大学都包起来;解决基本医疗保障,就是让贫困人口常见病、多发病能看得起,即使得了大病基本生活还能过得去,但不是由政府把所有看病的钱都包起来;解决住房安全有保障,就是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茅草房,但不是要住超标准的大房子。不因病因学致贫返贫,是指不回到绝对贫困的状态,不会吃不饱饭穿不暖衣。
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目标任务提出:到2020年,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全面解决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
三、评估检查标准
(一)关于“两不愁”。“两不愁”指农户吃饭和穿衣有保障,能够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主要评判依据:(1)不愁吃。根据居住地饮食习惯,农户有能力通过资产或自购满足口粮需求及补充一定的肉蛋豆制品等必要营养物质,饮水有保障。(2)不愁穿。根据居住地环境农户有利自主购买或通过亲属购买,做到四季有换季衣服、日常有换洗衣服,穿衣主要靠社会捐赠接济的,不属于穿衣有保障。
(二)关于饮水有保障。主要评判依据:(1)水质不低于国家三类水标准;水质清澈,为山泉水、没有投饵养鱼的塘、库、池等。(2)人均日供水量不少于35升。(3)自来水或简易水管取水或人工挑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5分钟;(4)全年供水保障率不低于90%。露天饮水工程应该关注饮水卫生和安全,饮水需经一定处理后,方能饮用。
(三)关于“三保障”。“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1)义务教育有保障,农户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贫困户家庭中没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辍学的,认定为义务教育有保障。因自身身体原因不宜上学的除外。(2)基本医疗有保障。①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等健康扶贫政策实现全覆盖,能够看得上病、看得起病。②患重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得到了补助报销。(3)住房安全有保障。在调查时农户居住房屋达到住建部门规定的AB级标准的,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跑风、漏雨、水淹、开裂等造成不适宜居住的,进行重点核实。因易地扶贫搬迁导致负债1万元以上或人均2500元以上的不能脱贫。
一、常用扶贫政策
(一)易地扶贫搬迁
1.搬迁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且搬迁对象信息必须在国务院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
2.搬迁时间:2016—2019年。
3.补助标准:2016—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补助10000元/人,深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补助18000元/人。2018—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补助12000元/人,深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补助18000元/人。对2019年进入集中安置点(渝发改地〔2018〕406号文件公布的我县“十三五”时期规划的45个集中安置点、5户以上的微型安置点)的搬迁户每户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额外补助2万元。
4.搬迁要求:就地就近新建或改建的不得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建房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已享受C、D级危房改造政策的不得纳入搬迁补助对象;引导搬迁群众向城镇、向园区、向景区、向基地、向新村“五个集中”,力争集中安置率达到70%以上;符合乡镇、街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
5.申请流程:农户申请—村、组初审及评议—乡镇、街道审查—乡镇、街道对初步确定的搬迁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组织搬迁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三方搬迁协议—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对搬迁户房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乡镇、街道将搬迁户资料整理归档—乡镇、街道申请拨付搬迁户建房补助资金—打卡发放搬迁户建房补助资金。
6.联系方式:县发展改革委76895210。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