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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公租房申请开始

2025/8/25 9:19:18 

根据秀住建发〔20251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房源情况,现将我县20259月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的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和时间

申请人需授权登录“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实名注册后办理申请,在线申请入口于2025819日起开放,951700关闭。本次摇号配租时间预定在930日。申请配租流程如下:

申请人备齐相关材料

→授权登录“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填写申请(819日起,951700止)

→受理、审核(98日起,923日止)

→公示寻异(924日起,929日止)

→摇号确定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930日)

→摇号结果公示(930日起,1013日止)

→短信通知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1014日起)

30日内完成签约配租(结束)

二、摇号配租房源

构皮公租房小区、裕康家园、迎凤家园、花灯街公租房小区、72车队公租房小区、永安公租房小区、乌杨公租房小区、园区二路公租房小区的腾退房源。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配偶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未婚人员、离婚或丧偶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网上申请审核结果可在“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审核合格的,在县政府网站、县住房和城乡建委网站、“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纳入摇号配租。若审核结果要求申请人到申请单位现场确认的,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材料到现场复核,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方可参加此次摇号配租。

(三)配租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县住房和城乡建委网站、“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短信通知申请人确认配租;

(四)审核符合条件但摇号未能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含上一轮申请人),在新的一轮申请期内在线确认家庭人口、住房、工作和收入等情况是否与原交资料发生变化,通过“修改资料”入口据实修订,或“直接提交”,可纳入新一轮摇号。

秀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5819


秀山县住保中心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特别提醒:

公租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应到公租房申请点或官方网站平台提交申请。申请人要警惕有人利用抖音、QQ、微信朋友圈、微信视频号等发布的任何以“有偿服务”为噱头收取钱财的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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